五、复试费
学校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复试费,具体复试费及缴费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下文简称《复试须知》,后续公告)。
六、复试方式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七、复试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次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3月31日
复试专业:专业学位类,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翻译硕士(英语笔译)、新闻与传播硕士、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二)第二批次
复试时间:2024年4月3日-4月5日
复试专业:学术学位类,含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社会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侦查学、医事法学、法庭科学、人权法学、监察法学、人工智能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国家安全学。
注意: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八、复试报到
考生应按《复试须知》的要求进行复试报到。报到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笔试
1.专业课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50分。
考试科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栏目中笔试专业课的考试科目。
2.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试科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栏目中的考试科目。
3.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2.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量化得分表》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三)外国语听说测试
外国语听说测试原则上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对于复试小组不能自行组织实施的小语种听说测试,可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调外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
(四)审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审计学》考试由学科组织实施;会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会计学》考试由学科组织实施。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通过复试现场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方面。
十一、复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学术学位类的复试总成绩是指专业课考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150分、面试150分。
(二)专业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1.专业学位(不含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
2.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总成绩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面试15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二、考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三)接收调剂专业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十三、录取原则
(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组复试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组内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四)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业课考试(不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体检要求,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